作为楼盘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段,一般是指把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,让购房者有一种“省了钱”的心理,所以,N+1房源也成为置业者的青睐。那么这些赠送面积到底靠谱吗?
大多数购房者在买房时并不在意开发商是否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,但这样往往会吃亏。
一般而言,不动产权证和合同上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进去的。所以购房者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,则需要和开发商沟通,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,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,争取将着一项写进补充协议。
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,只要是写进房本的面积,都是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备案过的。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,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是受法律保护的,如后期开发商不履行承诺,可将其起诉至法庭。
一般而言,不动产权证和合同上是不会将赠送面积写进去的。所以购房者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,则需要和开发商沟通,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,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,争取将着一项写进补充协议。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赠送面积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。
1、违章搭建的面积
也就是说由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,违章搭建形成的面积。这样违章而成的赠送面积往往需要二次改造,于是对于购房者而言,并不是什么有利之事。
2、开发商偷来的面积
(1)赠送设备间,开发商以管道井等设备间为理由报建,等到交房后,可由业主随意改造为存储间或者其他功能间。
(2)赠送大露台。开发商利用“露台不计入房屋面积”这项规定,将赠送面积设计成大露台。
(3)赠送入户花园、阳台等。开发商利用“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”的规定,将赠送面积设计成超大入户花园或者阳台等。
(4)赠送飘窗。将窗户做成内飘形式,业主装修时可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。
(5)开发商将层高做高,交房后业主可自行隔开,设计成为复式或者LOFT使用。
(6)送地下室或庭院,是一般花园洋房和别墅的通行做法。
3、原本就是属于业主的公共面积
开发商对于某些房源赠送的面积追根究底是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。比如底层业主的赠送的地下室,实质上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而不是属于开发商。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,即便开发商赠送,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。